博士班獎學金公告
博士班獎學金公告
100學年度博士班獎學金辦法(詳見附加檔案)於11月29日行政會議提案通過,光電系有4個申請名額,申請相關規定節錄如下:
一、申請資格:博士學位之一至三年級全時間修讀學生。
二、申請之博士班學生須獲得指導教授同意由其研究計畫支給每月5,000元後,學校始發給每月5,000元博士班獎學金給該學生。
三、指導教授運用研究計畫補助其博士班學生每月5,000元累計至少9個月(含)以上,學校發給博士班學生獎學金每月5,000元至多12個月。
四、博士班學生之指導教授若因研究計畫時程或其他原因,暫無法繼續配合補助每月5,000元給該學生時,學校可視情況發給每月5,000元博士班獎學給該學生,至多發給3個月。俟該學生再獲其指導教授研究計畫之每月5,000元補助後,學校始自該月起續發給每月5,000元博士班獎學金給該學生。
五、因故休學者於次月起不再發給,復學後得於公告申請期限內重新提出申請;退學者於次月起不續發。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月28日中午12點前,備妥附加檔案之申請表及附件,經指導教授同意並簽名後,送系辦鍾淑瓊辦理。
100學年度博士班獎學金辦法(詳見附加檔案)於11月29日行政會議提案通過,光電系有4個申請名額,申請相關規定節錄如下:
一、申請資格:博士學位之一至三年級全時間修讀學生。
二、申請之博士班學生須獲得指導教授同意由其研究計畫支給每月5,000元後,學校始發給每月5,000元博士班獎學金給該學生。
三、指導教授運用研究計畫補助其博士班學生每月5,000元累計至少9個月(含)以上,學校發給博士班學生獎學金每月5,000元至多12個月。
四、博士班學生之指導教授若因研究計畫時程或其他原因,暫無法繼續配合補助每月5,000元給該學生時,學校可視情況發給每月5,000元博士班獎學給該學生,至多發給3個月。俟該學生再獲其指導教授研究計畫之每月5,000元補助後,學校始自該月起續發給每月5,000元博士班獎學金給該學生。
五、因故休學者於次月起不再發給,復學後得於公告申請期限內重新提出申請;退學者於次月起不續發。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月28日中午12點前,備妥附加檔案之申請表及附件,經指導教授同意並簽名後,送系辦鍾淑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