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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 修業辦法

 光電工程系108學年起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1. 本系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同本校所訂之「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並自108學年度起實施。

  2. 本系研究生如未能通過「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第二條所列之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及未符合第三、四條者,可選擇下列其中一項之補救措施,通過後視同達到英文能力門檻。

    1. 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所列其他語言能力標準替代英語能力畢業門檻。

    2. 實地參加國外非中文語系國家之國際研討會並發表論文,經提供大會議程、大會會場及本人現場照片等證明。

    3. 修習並通過本系博士班一年級上學期「英文科技論文寫作」(3 學分 3 小時)或一年級下學期「科技英文表達」(3 學分3 小時)之課程,惟修習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數。

    4. 修習並通過本系研究所任一門全英語授課課程(3學分3小時),可計入畢業學分。

  3. 參考資料

  • 107學年度以前(含)適用 (​教務處英文門檻說明)

  • 108學年度以後(含)適用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