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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光電工程系博士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光電工程系108學年起博士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依據光電工程系博士班修業辦法

第七條 英文畢業門檻

()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依「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日間部研究生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所示,符合所列英語能力檢定標準,即通過畢業英文門檻。

()研究生參加過至少一次前款所列任一英語能力檢定,但無法通過標準者,可選擇下列其中一項之補救措施,通過後視同達到英文能力門檻。

1、依該要點所列其他語言能力標準替代英語能力畢業門檻,如為境外生應排除其國籍之官方語言。

2、實地參加國外非中文語系國家之國際研討會並發表論文,經提供大會議程、大會會場及本人現場照片等證明。

()研究生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視為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

1、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

2、曾在英語系國家受國中以上正式教育三年以上者。

3、非英語系國家之外籍生、僑生等,可證明其正式教育以英文為主要語言者。

()持「身心障礙手冊」或「大專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研究生經審查評估其個別特殊情況,得免適用英文畢業門檻規定。

()英文檢定之效期採計為研究所入學前五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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