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碩.博)學位考試申請(111年5月31日 星期二截止)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研究生(碩.博)申請學位考試期限至111年5月31日(二)下午三點截止, 逾期申請者得以專簽奉核可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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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舉辦時間:自註冊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截
止,如需延後舉辦考試,學生須向系所備查。 -
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111年7月31日前,如需延後舉辦考試,學生須向系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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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111學年度行事曆預訂為111年8
月25日。至遲得延長至 111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離校,逾時未離校者,即需依規定繳納 111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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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1新公告: ◎學位考試舉行方式(至2022/6/24止) :
(一)以舉辦實體學位論文口試為原則。
(二)學位口試委員和研究生因無法延期舉行考試時, 1.全校實施遠距教學。 2.個人確診或接觸確診者,依衛生醫療單位或本校規定不得到校。 3.其它因素經專簽核可者。 ◎申請類別: 2022/6/9 新公告:
◎學位考試舉行方式(自2022/6/27起~) :
一、學位考試以辦理實體口試為原則。師生出席實體學位考試時, 二、本校師生因故未能參加實體學位考試, (一)個人確診或接觸確診者, (二)其它因素。(如:教師出國、學生未入境; 三、校外學位考試委員以視訊方式出席學位考試,請教學單位衡酌受 四、學位考試委員及學生倘有以視訊方式出席學位考試情形, 五、表單簽核流程:
六、因應疫情發展若有調整相關訊息公告,請參閱本校防疫專區 因應疫情發展若有調整相關訊息公告,請參閱本校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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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口試前,請先評估口試費用的分配,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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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碩士班學生口試費用為4,000元整,每位博士班學生口試費用為10,000元整,費用支出項目分別為口試審查費及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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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的校內與校外口試審查委員,每位口試審查費為1,000元;博士班的校內與校外口試審查委員,每位口試審查費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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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費用核銷不得超過每間實驗室的上限金額,如該實驗室該學期有3個碩士班學生與1個博士班學生申請口試,其金額上限為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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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謹慎評估,謝謝!
請在口試申請截止日前,提供以下紙本資料給系辦的潘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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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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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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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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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成績單
請在口試申請截止日前,提供以下兩份電子檔資料給系辦的潘助教(信箱:sasa4603@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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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申請彙整表(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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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實驗室為單位,不接受只有個人的電子檔案,除非當時該實驗室只有一個人提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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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在新北市或台北市的口試委員均無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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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費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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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票需附來回票根申報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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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開車或搭乘台鐵,需註明工作地點非雙北地區後,均以台鐵自強號來回票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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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委交通費申請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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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委交通彙整名冊(附件17),確認各個口委交通方式(如:台鐵、高鐵、自行開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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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完學位考試後,請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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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口委自行開車,請提前一週申請臨時停車申請單(需憑聘書或口試通知函)。
流程:填寫臨時停車申請單,主任核章完畢後,並盡快將「校內臨時停車申請單」、「聘書」影本送交至忠孝門的警衛室,同時e-mail「車號」及「日期(含停車時段)」給經管組的陳秀華小姐(信箱:ady@ntut.edu.tw),並電話(#1348)確認後續需處理的事項。 -
最晚請在口試前一週,將口試發表公告的PNG檔案(300dpi的解析度)寄給系辦的潘助教信箱:sasa4603@ntut.edu.tw,其檔案名稱命名方式為「口試日期(年月日) 學號 姓名」,以利系辦張貼於系上網站。
範例:1030320 99658006 莊育強。 -
口試結束後,請當天繳交以下資料給系辦潘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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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成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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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評分表(1位委員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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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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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出席費及交通費印領清冊,請依照校內外委員數量,新增刪除所需要的數量。
其他必須需填的項目有:系所別、口試日期、學位考試學生、委員姓名、電話、身分證號、地址(以工作地點為主)、匯款帳號、委員簽名...等等,僅交通費以及費用合計由系辦填寫。 -
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圖書館E-mail回函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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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試核心能力問卷(附件18)(1位委員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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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更改論文題目,請繳交更改論文題目申請書(紙本)給系辦潘助教,並將電子檔寄到潘助教的信箱(信箱:sasa4603@ntut.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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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撤銷學位考試申請,請於111年7月29日(五)下午五點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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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委員有異動時,請於學位考試前填寫碩士(博士)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附上原學位考試申請書,以便製發新委員聘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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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學期起新增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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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應於學位考試前完成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作業,並填妥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後,連同原創性比對報告書全文送交指導教授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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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於學位考試當日,應將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及原創性比對報告書送交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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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後,請將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正影本併同學位考試成績表送交系辦公室彙送教務單位留存(影本系辦公室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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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所新生應接受並完成6小時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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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學校已在該平台建立學生資料,請至平台登入並依學生使用手冊操作系統,進行線上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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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於入學前至學習平臺通過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並通過課程總測驗提出修課證明。(須自行列印修課證明,並填具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並經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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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修習校內外各單位開授之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累計六小時以上,並取得成績及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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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審核程序得併同提出學位口試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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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結束後,請注意以下事項與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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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圖書館論文上傳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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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研究生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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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一定要上網填妥應屆畢業生流向調查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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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課程介紹 > 研究所碩士班 > 修業文件」下載「畢業審訂表」,經系辦審核完畢後,方得請林伯勳先生蓋光電系離校戳章
附件內容解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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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申請書:碩班為附件01,博班為附件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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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委員名單:碩班為附件03,博班為附件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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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委員異動申請表:碩班為附件05,博班為附件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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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碩班為附件07,博班為附件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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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成績表:碩博班統一為附件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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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評分表: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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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費印領清冊: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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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學位考試申請書: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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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提前請領核發畢業證書:碩班為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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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檢核表: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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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論文題目申請書: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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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申請彙整表: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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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委交通彙整名冊: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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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試核心能力問卷: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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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發表公告(word):碩博班統一為附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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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臨時停車位申請單:碩博班統一為附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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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免修申請表:碩博班統一為附件21
表單皆可至 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下載
教務處表單下載: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9.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