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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申請案

104學年度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預研生)申請案

 

適用對象:國立臺北科技大學三年級升四年級之大學生

申請日期:104年7月15日至7月31日止。

辦法及申請單,如公告附件:學生修讀學碩一貫學程辦法、104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各系所錄取名額等、預研生申請表。

紙本的書面資料需至少繳交:自傳、讀書計劃、中文歷年成績單乙份、中文歷年成績名次證明書乙份、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如有問題,或需繳交資料,請洽光電系系辦的莊助教(分機#4603,信箱:scott.chuang@nt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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