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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103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期中會考 考試時間及地點

主  旨:公告103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期中會考考試時間及地點。

公告事項:
一、本學期英文期中會考應試名單:
修習四技一「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四英一除外),四技二「進階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四英二除外),及「英文實務」之學生。

二、考試時間:
103年11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10~11:30(80分鐘)。
請各班同學依選課班別提早十分鐘入場,考試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領取答案卡。

三、茲將各班考場安排如附檔:

四、其他注意事項:
請按照會考排定座位入座。
為嚴防矇混頂替,學生須攜帶學生證備查。未帶學生證入場者,如能提供可資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身分證、駕駛執照或有照片之證件)經監試人員核對無誤者,始准予應試。
每節考試,學生均須準時應試,凡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得進場應試,且學生不得申請補考;聽力測驗結束後,始得出場。
學生於考試時,手機請務必關機,有作弊行為者,一經查出,依本校「學生考試作弊懲罰規則」規定處置。
考試期間請各班注意維護教室環境整潔。
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倘學生於會考期間,因病住院(應檢附住院證明)、罹患嚴重疾病(應檢附急診證明)或因不可抗力事故未參加考試,至遲須於請假之日起二天內辦妥請假手續(請假請使用學務處之考試假假單),請假經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二周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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