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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暑期「精元電腦」1個月實習,有興趣同學請於5月6日前提出申請。

一、依據本系學生校外實習辦法辦理。

二、擬申請精元電腦公司一個月實習者,請於5月6日(一)下班前前繳交「本系學生校外實習申請表」(大學部附件表十二)、自傳(請敘明專長、特質、相關經驗、或自我優勢、期望)、導師推薦函、及歷年成績單至系辦公室;修習校外實務研究之研究生請填寫「校外實務研究」申請表(附表十三)。

三、因精元電腦所提供僅一個月實習,同學尚需另累積補足一個月的實習時數(至少160小時),始得2學分,並填寫「校外實習時數累積證明」表,如附件所示。

四、本系將擇優推薦予實習合作單位,辦理媒合遴選作業,擇期公布實習名單。

五、如有問題,請洽系辦#4605,林伯勳先生。

六、檢附「本系校外實習辦法與表單」、「實習公司資料表」、「實習所需表單及流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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