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四同學注意通識課程修課相關規定,以免影響畢業時程!
詳細如附件。
一、
98學年度後入學者(現任大四生),應於畢業前修滿博雅課程共20學分,
其中博雅核心依電資學院規定必選五向度,每向度至少選修一門,須修滿10學分。
博雅選修得在六大向度自由選擇(核心亦可),但每向度至多選修二門,須修滿10學分。
二、
98學年度前入學者,應於畢業前修滿14學分,
其中6學分為人權與法律(現為法學概論-民主與法治向度)、台灣史、經典與思想(可選文學與藝術向度任一門課程),
另8學分得在六大向度自由選修,無修習之向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