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期限至101年11月30日止
如有研究生擬於本學期申請學位考試者,
先閱讀「博、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後,
敬請最遲於101年11月30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書等表件,以實驗室為單位,交至系辦公室陳助教處,
申請須知及相關表單請參考附件(或至教務處網頁查詢),
申請名單彙整表電子檔請以實驗室為單位Email,另請告知當天委員交通方式。
謝謝!
光電系/所辦公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