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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補助】113下半年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申請

考取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助金:若取得證照生效日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者,請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
 

一、檢送本校鼓勵學生、校友取得高考或專技高考證照獎勵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二、補助及獎助金申請資格:限在校生。
三、考取證照獎助金:若取得證照生效日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者,請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
四、敬請協助轉知,請學生填寫申請書後經系所承辦人彙整審查及系所主管核章後送研發處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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