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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大學部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錄取生申請本(112-2)學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

申請日期113年2月19日起至113年2月23日止

申請對象:本校大學部四年級學生參加113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經錄取並辦妥報到手續者

申請說明:依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如附件1),已甄試本校研究所碩士班,經公告錄取,並辦妥報到手續之大學部四年級學生,可於四年級第二學期開學一週內提出申請,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可比照預研生之規定,修習研究所課程。

 

敬請於113年2月23日前填寫申請表送至系辦及附相關佐證資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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