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九十九學年度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公告事項

教務處公告:
1.依據本校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訂定。
2.申請資格:碩士班研究生申請逕修讀博士學位應具
有碩士班研究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辦法第二條規定資格。
3.99學年度申請日期:碩士班二年級為99年3月1日至3月10日
碩士班一年級為99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4.收件地點:光電系系辦。
5.相關辦法請參考教務處網站。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