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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校外實習重要通知】因應疫情升溫,有關實習實習時數及繳交文件事宜。

因疫情升溫之故,本學期同學於企業實習可能發生未能累積至校方規定之時數,或者無法完成全學期實習之情況,本系目前是依政府及本校研發處政策辦理,若學生實習企業採居家上班,時數部分仍然採計;若因公司停班而無法完成規定時數或全學期實習者,可請公司開立完成實習工作或因疫情中止實習證明即可(格式不拘),並同實習後文件繳交後,系上仍會認定完成實習,惟實習成績仍由企業及輔導老師共同評定。

另有關實習文件繳交方面,因光電工程系繳交期限為6/25(五),系上將依政府公布之後續警戒級數調整繳交方式,若仍維持三級或提升警戒級數,請利用E-mail 或郵寄繳交實習文件。因疫情未趨緩而無法請輔導老師或主管簽核之文件,可以e-mail方式取得主管或老師認定信件作為佐證資料。

請各位實習同學留意後續有關繳交實習後文件之相關訊息,本系將e-mail通知或公告於系網頁。

光電系辦公室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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