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定畢業離校同學
一、跑離校手續時,系辦這邊需要看到:光電系畢業審定表(附件)
二、領取畢業證書:
(一)請日間部大學部畢業班同學登入本校網頁→校園入口網站→資訊系統→教務系統,填妥離校手續單並列印,再至各系辦及圖書館等相關單位辦理離校手續。
(二)同學未能親自領取畢業證書者,請將辦妥之離校手續單、學生證及委託書交予受託人代辦領取(委託書格式如附件)。
(三)107年7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時至16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及辦妥程序之離校手續單」,至【中正紀念館一樓】領取畢業證書。
(四)當天未領取之同學,請於7月17日起【週一、二、三、四】【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憑前述證件到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五)同學如學生證遺失,請另填【離校學生遺失學生證切結書】(如附件),如卡片有餘額請務必詳填退費方式(掛失退費手續費與郵資須自付)。
三、同學如因故未能106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務必於107學年度開學日【107年9月10日】兩週內完成選課或辦理休學手續;教務處不另行通知,請於【107年7月13日】後自行參閱教務處網頁「107學年度註冊須知」公告。
四、依據本校學生證管理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說明,同學辦理畢業離校同時,併取消悠遊卡學生證學生身分,卡片轉為普通悠遊卡,仍可繼續使用;惟離校後遺失悠遊卡,無法再透過學校申辦掛失退費,請同學儘早向悠遊卡公司申請悠遊卡記名服務。
五、本通知如有任何變更事項,均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請同學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