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台積電暑期實習計劃書
一、 邀請推薦對象:
1.碩士生(暑假後碩一升碩二,含五年一貫碩士)
2.博士生(暑假後碩士升博士及博士尚未畢業者)
3.學士生(暑假後大四升碩一)以上全時學生。
以上皆不含在職生
二、實習計劃
實習工作內容依配合受推薦研究生之研究方向,安排至相關部門進行實習;或在現有實習計劃中,安排性質相近者或受推薦學生有興趣者從事之專案。
三、推薦、面談及錄用
(一) 推薦方式:符合邀請推薦對象資格之優秀學生直接至1111人力銀行進行申請(網址http://www.1111.com.tw/hire/TSMC-intern/),並於暑期實習申請表中完整填寫推薦教授姓名及email後送出申請。
(二) 教授推薦函:教授直接透過系統通知信填寫該優秀學生之推薦內容,台積電將優先受理已具備教授推薦函之實習申請。
(三) 由台積電安排受推薦學生至公司面談,面談著重於了解該學生之主要研究方向、研究興趣,以作為安排適當實習工作之參考。
四、時程
(一)報名及教授推薦函截止日:103年4月2日(三) 。
(二)面談與文化適性測驗:103年4月14日至5月2日(實際時間將與受推薦學生個別確認)
(三)發出聘僱書:103年5月底
五、實習期間與每週實習時間:
1.實習期間:103年7月1日至8月31日。
2.如因課業需要或需與教授定期討論研究進度而採部份工時,每週實習時間應不少於四天,且應於面談時事先告知。
六、實習生福利待遇
詳閱附件計劃書。
七、訓練與管理
(一)實習生除比照正式員工,於報到時接受新進人員訓練外,實習部門將視工作需要給予必要之訓練。
(二)實習生需簽署本公司之「工作實習人員聘僱契約書」及保密合約。
(三)實習生於實習期間須遵守公司之相關管理規定、請假、加班、門禁管理及行為規範等。
(四)實習生於工作期間屆滿,應遵守本公司離職辦法辦妥離職手續。
八、聯絡窗口
台積電招募部 蔣愷儒先生,電郵: chiangkr@tsmc.com
電話:03-5636688 EXT 7072926,傳真:03-5783032
九、如獲實習機會之同學,請洽系辦林伯勳先生,辦理實習學分申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