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工程系 111學年度四技特殊選才 甄審辦法

  1. 學校代碼:104
  2. 志願代碼:1040003    
  3. 系科組學程名稱:光電工程系
  4. 組別:青年儲蓄帳戶組
  5. 是否限選填1校系科(組)、學程:是
  6. 名額:1名
  7. 指定甄審費用:500元
  8.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說明:
    1. 指定項目甄審繳費自111.1.11(二)起至111.1.14(五)止。
    2.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方式:
      • 郵政劃撥
      • 戶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招生專戶
      • 帳號:19686213
    3. 請於郵政劃撥收據空白處書寫考生姓名、身分證字號、報名組別及報名系組以利核對。
    4. 請將郵政劃撥收據以影像檔(PDF檔)上傳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系統之繳費證明欄位。
    5. 繳費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報名前請審慎評估。
    6. 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不得參加指定項目甄審。
  9. 資格條件: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之「青年就業領航計畫」或「青年體驗學習計畫」學生,且完成2年或3年期計畫期者。
  10. 資格審查繳驗資料注意事項:免繳交相關證明文件,由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辦理資格審查查驗。    
  11. 評分項目及比例
    1. 體驗學習報告書60%
    2. 備審資料審查40%
  12. 優待加分條件:無
  13. 同分參酌項目順序:
    1. 體驗學習報告書    
    2. 備審資料審查    
    3. 必繳資料項目    
    4. 選繳資料項目
  14. 指定項目甄審費繳費暨備審資料上傳截止日期:111.01.14 (五) 21:00
  15. 體驗學習報告書或備審資料繳交說明:
    1. 體驗學習報告書含以下內容:
      1. 自傳及報考本系動機。
      2. 大學期間讀書計畫及未來抱負(或生涯規劃):以1200字為限。
      3. 高中職時期在校表現:證照、競賽成果、社團表現等證明。
    2. 備審資料審查項目
      1. 必繳資料項目:高中職歷年成績單(科目成績須能清楚辨識)。
      2. 選繳資料項目:領導經驗、活動參與、設計作品、工作經驗等證明及其他有利資料。
    3. 以上資料以A4規格整理呈現,總頁數30頁為限。
  16. 指定項目甄審日期:
  17. 指定項目甄審說明:
    1. 備審資料審查評分標準:必繳資料項目(50%)、選繳資料項目(50%)。
    2. 甄審成績評分項目其中一項為0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18. 備註:
    1. 所有文件均一併上傳繳交,不接受補件;系統上傳有容量限制,請擇優上傳資料。
    2. 本校設置英文畢業門檻,請至本校教務處網頁查詢。
    3. 本校實施校外實習及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必修。
       

※ 更多詳情請查詢 111學年度科技院校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聯合甄選委員會